本院因受理銅陵源進商貿有限公司、銅陵嘉陵商貿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兩案,采用“打包+搖號”方式,共指定一名管理人。符合下列條件的中介機構,可以自本公告指定期間內向本院報名并提交報名材料一份,本院將依法進行指定。
一、債務人基本情況
銅陵源進商貿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銅陵市銅陵大橋經濟開發區私營工業園內。
銅陵嘉陵商貿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銅陵市銅陵大橋經濟開發區潤盈礦產品交易市場內。
二、報名條件
1.已編入安徽省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的管理人,且住所地在銅陵市;
2.三年內有破產財產管理的案例;
3.申報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三年內無妨害民事訴訟被采 取強制措施的記錄,無被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記錄;
4.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5.自愿承擔可能無報酬的風險。
三、報名材料
1.報名申請;
2.申報機構的注冊登記、年審及資質資料;
3.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成員情況介紹、執業證書;
4.已辦結案件中被指定為破產管理人的決定書;
5.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計劃、工作思路、工作組織架構、職責分工、工作流程等內容,明確無產可破案件,宣告破產并終結破產程序的最短時間節點和步驟;
6.無妨害民事訴訟被采取強制措施的聲明;
7.行業管理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無被行政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證明;
8.不存在法律規定的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情形的聲明;
9.管理人報酬方案及自愿承擔可能無報酬的風險的聲明。
四、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中午12:00止;
2.報名材料提交:申報機構無需提供紙質申報材料,須按報名材料要求的內容按順序將電子版申報材料匯編后打包壓縮發送至電子郵箱"474541320@qq.com",郵件和申報材料壓縮包均以“案件名稱+申報機構名稱”命名;
3.申報機構須確保所提交資料真實、合法,如經核查發現存在虛假及違法情形,該機構將不得再擔任該案管理人,本院將其列入管理人黑名單;
4.本院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機構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審查后,擇優選擇五家機構進入搖號環節,隨機搖號選擇一家機構作為本次兩件破產清算案件的管理人,并從剩余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中隨機搖號選擇出一家機構作為該案備選管理人,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聯系人:審判管理辦公室:胡濤(2896183)
民事審判庭:張盼盼(2896164)
安徽省銅陵市郊區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