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調解促執行 子代父償固誠信
日期:2022-07-15 來源: 瀏覽次數:
2021年3月4日,駕駛電動三輪車的劉某某與行人王某某發生刮碰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劉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事故造成王某某身體損傷,構成十級傷殘。雙方因賠償事宜協商不成訴至法院。經調解,由劉某某限期賠償王某某6萬元,若逾期則賠償數額增至10萬元。后劉某某未按期付款,王某某遂以10萬元執行標的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后,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村委會走訪等方式調查了劉某某的財產情況,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劉某某年過七旬,無收入來源,而王某某也年近花甲。執行法官為能妥善解決兩位老人之間的執行紛爭,多次在二人之間溝通調和,同時聯合當地村委會開展調解工作。通過村干部聯系到被執行人劉某某的子女,最終在執行法官的釋法析理、耐心勸說之下,劉某某的兒子愿意代父償債,但因其自身經濟條件有限,無力代償10萬元。申請人王某某也愿意退讓一大步,表示賠付3萬元即可,余款予以放棄。至此,兩位老人之間的執行紛爭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