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 陵 市 郊 區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樅陽縣華駿服裝廠:
本院受理汪芳姐申請執行你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皖0711執781號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自公告期滿后次日起10日內,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